蘋果i tune線上音樂商店下載的歌,只能在iPOD或iTunes中播放,DRM 意即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內容數位版權加密保護技術
Apple的CEO Steve Jobs 以公開信 「Thoughts on Music」 的方式呼籲業界放棄DRM技術
Steve Jobs在Thoughts on Music 提到三種替代方案(1) 維持現狀(2) 開放Apple的DRM 技術,也就是Fairplay 授權(3) 全面放棄DRM
DRM本質出發點是好的,例如不能COPY其他人的文章,音樂,著作
以發行商角度→利益商機不會損失
以消費者角度→照樣鑽漏洞,消費者贊成與不贊成各自有立場
但是我認為這只是治標不治本
現在web2.0這麼盛行,如何下手drm??
大家各自喜好別人文章照片音樂都按一下ctrl+c,資訊隨時汰舊換新
如果加了drm這世界的資訊是否就會像現在這麼創新,人人有想法呢?!
但以蘋果來說i tune下載的音樂只能用ipod聽
我個人認為這只是變相賺錢,自家賺自家
雖然話說著作權很重要
但是現在音樂業者頭腦也轉很快
直接賣版權給抓歌機制業者,sony手機也有軟體可以轉檔抓i tune上的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現在是全球化的社會
我不能說我抓歌行為合法 ,copy其他人東西合法
但是
大家各自都有MP3 不見得都是蘋果的
即使是使用蘋果 但也都去外國網抓歌 或者是用FOXY
講求方便時代 一值限制住只能I POD使用 甚至聽個歌都要一直轉檔
對於我個人來說 當初選MP3 我就不考慮蘋果 雖然他有質感
但是實在是太貴啦!!
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接受5.6千塊一台抓歌麻煩!
當然蘋果會發佈這項消息,想必是商機有缺口了,不然公司想擁有各自的著作權及版權都來不及了,怎會想放手給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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