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1日 星期三

數位版權管理DRM

數位版權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數位化內容的好處在於容易處理、複製、傳播與保存,但也使得盜版變得越來越容易
,除了會威脅到原創者的智慧財產權,也可能打擊到創作者的創作意願;因此,數位內容
的保護與對相關權利作特定的宣告及管理,自然成為數位生活時代不可或缺的一環。其實
DRM 概念的前身即為反盜版技術,是一種控制數位檔案使用權的技術,可保護數位媒體內
容在網際網路上的散佈、宣傳、及銷售時會發生的安全問題。DRM 基本的技術原理是利用
加密來作保護,當使用者取得解密金鑰時才可開啟檔案或者進行儲存、列印、複製、轉寄
等基本功能。
DRM 系統中極為重要的一塊為管理工具,可分為合法工具(Legal tools)與技術工具
(Technical tools)。合法工具是指由合法系統提供來保護合法權利的一系列工具;技術
工具是指執行 DRM的工具。而執行 DRM時還必須考量"標準"和"安全"的問題。權利的表達
必須依循標準,執行時必須有信任的第三者。因此權利表達的標準化和信任機制的基礎建
設(Trust Infrastructure)是達到內容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間無縫化(Seamless)的基礎。關
於標準化,目前權利描述語言已有一些標準,如:XrML、ODRL (Open Digital Rights
Language)、XMCL (eXtensible Media Commerce Language) 等。至於安全性的問題,在
DRM系統中需要有信任機制,由於權利描述語言必須連結至信任系統(Trust System)才能
完成交易的認證。尤其以付費方面的DRM服務如:E-learning、On line movie、MP3
download 等,都必須搭配 PKI 機制與信任的基本架構才能完成。目前已有許多廠商投入
開發DRM系統,著名的公司如微軟、Apple、Real Player、Adobe Systems、 Glassbook、
Softlock、InterTrust、ContentGuard…等,其它廠商也積極搶食這塊大餅。

資料來源:http://www.cert.org.tw/document/column/show.php?key=97

心得:
由於唱片CD價格昂貴,我們總不能喜歡一張專輯裡面ㄉㄧ兩首就買整張專輯
所以大部分的人經由BT、FOXY下載音樂,誠如老師上禮拜說的
我們為了下載幾首歌浪費了我們許多的時間,倒不如花幾十塊買一首歌,而且立即快速。
使用者付費,對位歌手,數位音樂也會帶給他們無限的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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