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學期,我認識了FLICKR BLOGGER,這兩各雖然都是英文,但是速度上比無名快上許多。FLICKR是一個用照片的好地方,因為它能看到世界各地的照片,你可以依在哪裡拍的放在地圖上,這是一個很棒的地方,因為你可以自己的照片外,還能迅速地看別人在相同地方所拍的相片,或許有你漏掉的小地方!
此外還可以加入你有興趣的GROUP,看看相同興趣的人為這所拍的相片,還有討論等等!
此外BLOGGER外型雖不像無名那麼華麗可以依自己喜好配畫面,但是BLOGGER簡單的畫面,讓人一目瞭然,雖然它是英文但是使用一段時間後,會漸漸容易上手,所以BLOGGER還不錯用,且可以尋找相同有的興趣文章。
雖然我對BLOGGER了解沒那麼深,但是我認為我對FLICKR有用心去了解,且花了相當多的時間,雖然分數出來是不好的,但是我認為我對FLICKR已經儘可能去了解,每項功能都研究了一段時間,所以雖然上課有時在玩電動,但是經過BLOGGER那次慘烈的分數後,後面就相當認真!
我給我自己的分數63,因為前面實在不懂情況@@
2007年1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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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以後上課再玩Game, 我會直接當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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