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2日 星期二

翻動世界的Google

原本,我認為翻動世界的GOOGLE是本閱讀會讓我十分痛苦的書,打算去買本I狂人來看,但是都缺貨買不到於是我只能閱讀GOOGLE。看完之後,發現GOOGLE是本十分有趣的書籍,它讓我知道網路的重要性以及其本身如何獲利,更重要的是其作風十分令我激賞。接下來,稍稍說明GOOGLE成立的過程,及在途中遭遇的困難,最後成功克服的故事。
布林、佩吉,兩名在史丹佛大學就讀研究所的兩名年輕人。兩人初次碰面的時候,展開智慧、口才的辯論,彼此不相讓。之後,兩人對彼此漸漸熟悉,成為非常要好的朋友。他們兩個不僅僅擁有類似的家庭背景-父親都是數學家,而母親都在科技方面皆有接觸;更重要的是他們兩都樂於冒險,去探索新知、未知的領域,並且將理想化為行動積極的能力。當時,搜尋系統並不發達,常常沒辦法給予使用者搜尋的正確資訊。有天,佩吉跟他的指導教授說,他要把整個網路下載到他的電腦裡面,非常的有自信可以在一星期內完成,但是花了一個月卻只完成了一部分。其中布林對此領域也極為興趣,便與佩吉一起研究。佩吉使用了當時廣為人用的搜尋系統,卻發現嚴重的問題,那就是搜尋往往會將不相關或錯誤的資訊提供給使用者,佩急欲改善這個問題,研發了交叉配對的「佩吉評比系統」,他自己組裝電腦,節省成本作了這套搜尋系統。他們倆找了創投公司的投資人,說明此系統的作用並當場示範,當下便獲得了10萬美元的基金。這時,他們已經有四人在史丹佛的研究室一起為理想奮鬥,並成立了GOOGLE公司。其實原本名字要取GOOGOL,但是拼錯便將錯就錯。
有了這10萬元,他們便買更多便宜的電腦來自己組裝使用,利用這些便宜的電腦,運算許多數學公式來負擔龐大的搜尋系統。他們在學校請同學、教授幫忙宣傳此系統,並請他們對此系統提出問題以及需要改善的地方。漸漸的,每天需要負擔的搜尋數量漸趨龐大,他們需要更多更強而有力的電腦來處理,可是10萬美元畢竟是有限的,他們便開始思考如何去取得資金。他們陷入了兩難,因為他們不想要將公司的主權交給別人,他們喜歡自己掌握並在自由的環境下做著自己熱衷的工作。最後,他們考慮了兩家非常有名的創投公司。希望藉此來讓兩家公司爭奪主權,造成漁翁得利的效果,他們利用此點以及自行研發的搜尋系統兩大優勢,成功獲得總共2500萬美元的創投資金。此時,GOOGLE已經擁有不容忽視的實力了。
期間,他們不停的尋找新夥伴,也不斷的去創造新穎的產品來提供使用者使用,創造出FROGGLE、Gmail,以及利用廣告來賺取營收。但是利用廣告賺取營收是他們最不樂見的,在創投資金管理人的壓力之下,他們不得不找尋一個營運管理者來管理自己的公司,也必須找出獲利的方式來回應他們的投資。
後來,他們成功的與其他公司合作,利用自己的搜尋系統來打出知名度,若是有人使用GOOGLE搜尋資料,有點擊合作廠商的網址,廠商便須付錢給GOOGLE,這就是GOOGLE的營收來源。但是,這些過程中也有出現負面的影響,Gmail是其中的一個,他們宣稱可以擁有1GB的免費信箱容量,是當時群眾使用信箱的500倍或250倍,他們想在每封信裡面,附上和其有關的廣告,此話一出,受到大家質疑自己的隱私權被侵犯,人們認為自己的信被看過以及處於不安全的狀況下,後來經過布林和佩吉努力的解釋才化解了這次的危機。
在我看來,GOOGLE的出發點都是為了使用者方便,他們是一群充滿動力、不屈不撓的行動家,而不是一群為了工作而工作的傢伙。GOOGLE首頁,每當我看到總會以為東西沒跑完,這個就是他們的堅持,一個不被廣告污染的環境,不同於其他的搜尋網頁,即使是廣告,也是整整齊齊的劃分在右邊的格子。再加上,其搜尋系統會依照廠商付的金額還有被大眾點擊的次數,我認為後者設計的很好,可以符合搜尋使用者的需求。能促成這樣福利人們的原因,都要歸功於史丹佛大學和布林、佩吉他們的自由風氣吧!他們不同於別人在於別人都是「先想怎麼賺錢,再來設計產品」,GOOGLE則是堅持「先設計產品,才想怎麼賺錢」我只能說,他們主要都在享受,賺錢只是副作用吧!!
還有一點令我印象很深,就是不計成本要虛擬圖書館,他們把圖書館的館藏書都掃描起來,有人提出版權的問題,但是他們給使用者看的頁數最多只有幾十頁而已,這麼做是為了誘惑使用者去買書,並不會使得使用者都不買書而只在網路上閱讀,在這之後便有許多書商搶著跟GOOGLE簽約,使得GOOGLE又不需要花錢就能推銷自己。閱讀完這本書,讓我覺得要推銷自己不一定需要花大筆鈔票,只需要把自己做好,便會有人幫你推銷,還有面對、思考、解決問題是十分吸引人的,那種成就感不是錢能買的到的,這些實例一一的在GOOGLE裡面出現,現在的GOOGLE不再是名詞,而是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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