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每天上網的時候,不管在奇摩或者是新浪的網站上,都可以看到google的標誌,只要輕輕點下那個標誌,便可以連結到google的首頁,只要輸入你想搜尋的關鍵字,就可以免費搜尋到你想找的資料,而且它所提供的資料是比其他搜尋引擎還要多上幾百筆甚至幾百萬筆的資料,而且它的資料都會按照某一個順序排列下來,讓使用者能夠很快的找到自己想要找的資料。而google之所以能成為現在最為火紅的搜尋引擎工具,不是沒有原因的,那它到底是如何成功的呢?就讓我ㄧㄧ道來吧!!
google的創辦是由兩位史丹福博士班的學生所創立的,是布林及佩吉,剛開始他們不過只是因為要搜尋資料,但是單單是一個簡單的查詢都會花上他們數把個鐘頭,加上佩吉發現許多搜尋到的網頁都有連結能夠連到另一個網頁,於是佩吉突然有一個大膽的想法,就是將整個網路的資料通通下載到他的電腦裡,在當時看似荒繆,但是他們不管旁人輕視的眼光,對於這個艱鉅的「不可能任務」他們抱持著ㄧ種健康的藐視態度,去實行了這個不可能的計畫,也實現了他們的夢想,但是夢想每個人都有,大家都會說,但又有多少人真的去實行了呢,而布林及佩吉真的做到了,他們有著ㄧ顆巨大的野心及不斷創新的態度,創新了目前網路上最快的搜尋引擎,並且造福了許多的網路使用者。
而googleㄧ直以來以口耳相傳的方式來代替廣告行銷,並且以「永遠以使用者最佳利益為優先」的態度去對所有的使用者,同時秉持著「快速創新」的精神,去創造出更多不同的點子,透過這些點子來贏過每一個即將面臨實力雄厚的對手。然而,他們為了能夠讓使用者能免費的搜尋,布林及佩吉為了節省成本,捨棄那些需要花費較昂貴的電腦設備,反而去購買那些只需要低成本的主機板跟零件,他們從原先一次購買電腦ㄧ批21台,為了能擴充資料,變成每次購買的電腦數都是以倍數計算的,於是,不斷的遷廠,不斷的搬家,但是創投公司KPCB與水杉創投公司所挹注的資金有限,最後,他們終於決定要以「賣廣告」的方式,來創造高額的利潤。
但是,由於在google之前有許多網路公司,同樣也是賣廣告的方式來創造營收,但是終究不見成效,並且一一遭到併購或倒閉,因此google也深知賣廣告有ㄧ定的風險存在,不希望google步入前塵,於是,他們想出了ㄧ個可以秉持他們的最高原則,又不破壞他們原先首頁乾淨俐落的特色,規定對於要登在網頁上的廣告,擬定嚴格的字形的大小和字體的標準,並將廣告和搜尋結果作ㄧ個很清楚的區域分隔,在廣告的上頭加上贊助商連結。這樣一來,可以使廣告的點閱率增高,為了能節省成本,讓廣告主能自行上網登記,並且若廣告主能夠願意負擔更多的錢及被點閱率頻繁程度作考量,而他的廣告就會被排在最上頭。而在這種方式的操作之下,創造了可觀的營收收入,但是在這可觀的獲利收入之下,也衍生了兩大問題:1.商標權遭到侵權2. 有同業的對手為了能夠讓對方的廣告支付的成本提高,發現有人從同一個IP位置不停的點閲對方的廣告。前者,google以法律途徑成功的勝訴,後者,則是目前最需要且迫切解決的問題,即使雅虎跟google都願意退費,但是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相信在不久的未來ㄧ定可以將這個擾人的問題成功解決!!
而google不僅僅創造了最快的搜尋引擎,也創造了獨樹一格的企業文化,他們每個人都有自己20%的時間,去思考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這是與ㄧ般企業不同的地方,ㄧ般的企業的員工,想要偷做自己想做的事,都還要偷偷摸摸,但是google卻大方的公開鼓勵員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假若想出來的點子,足以可以構成一個案子,便可以拿出來研究,等到案子真的討論到可以實行計畫的時候,google還會資助你ㄧ大筆錢去實行這項計畫,因為在google裡,只有不斷的創新,才能打敗ㄧ路須面臨的敵手。除此之外,google裡面,還有員工的餐廳,讓google的員工在動完腦筋之後,ㄧ來能好好的吃ㄧ頓大餐,使員工無需到外面買外食,二來,也在食物上照顧到員工的健康,有句老話說:「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畢竟,員工的健康,才是公司致富的本錢。
當我念完這本書之後,我深深體會到,在這個競爭激烈的社會下,假如沒有「創新」,那麼在社會上的生存就會更加艱難,反觀現在的台灣社會,有些企業僅僅運用到小小的巧思與創意,便創造可觀的收入,可見路是人走出來的,假如一層不變,就會活在自己的窠臼裡,但假若有了創新的點子,千萬不能在那邊空想,而是要確實的去實行,並且不要事事都往錢看,這樣子的話,你有可能就是下一個布林或佩吉唷!!
2007年5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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