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他這人真是太不可思議了,天生就是個對電子有興趣,能夠每天沉溺於電子裡,那應該對老爹是
做電子產業的孩子而言是比較容易出現的吧?
感覺上他的創意好像都用不完,每過幾年他都有產品推出,而且產品都是大賣,一個小小的車
庫,讓他變的那麼大的公司到底花費掉多少的心思和時間啊?真的很難以想像。他在書裡說過他
曾經離開過他自己創造的蘋果公司,原因是太過於自大,自以為是,這兩樣東西真的是人的致命
傷,自大可以說是太有信心,雖然這是一件好事,可是也要懂得收斂,不能把它過於明顯的顯露
出來,而我們這些覺得他自大,也許是因為嫉妒他吧,嫉妒為什麼他可以那麼的有創意,那麼的
有才氣呢?能夠做到我門無法完成甚至無法想像的事情!!這讓我們留下一個大問號。他的頭腦真
的不是蓋的,當他發明第一台電腦時,他已在當時很低的價錢賣給人,平常別人都說便宜沒好
貨,雖然他第一台賣人的電腦是壞掉的,但是他居然用另一台電腦去換,這真的是很有信用,信
用也是促使他成功的重要條件之一 雖然他跟同樣是科技業的比爾相比,兩個人的名氣都相當
的,只是產品的不同,兩個人的經營策略都不一樣,比爾蓋茲是務實保守的,這樣比較沒有風
險,也比較不會有虧損,而賈伯斯是一個創意的發明著,他假如要出產品都是事先有研究討論然
後在研發,將創意實現進而產品化是讓我最佩服的。 只不過我覺得他的成功跟比爾比起來的話,
帶著那麼一點運氣八。
雖然我現在也用Mac,也很喜歡Mac的風格,但就書中所寫的看來,年輕時的Steve Jobs對待員
工的方式根本是個*混蛋*,不過讓人注意的是他的堅持--凡是他想做的會盡全力得到,不會輕言
放棄,即使用的是厚臉皮到近乎賴皮無賴的方式。這本書與其說是寫Steve Jobs,不如說它是寫
與Steve Jobs相關的各個公司的小道(或內幕)消息,其中寫了Pixar、NEXT、迪士尼的故事,
有興趣的人可以找來看看,像是寫到原來皮克斯原來是喬治.魯卡斯的,這倒是我不知道的事,不
過喬治魯卡斯把pixar賣給Steve Jobs時,所幸有要求未來新發展的技術需轉移,所以才有新的星
際大戰片子的特效。
書末的後記中的訪談,你會發現這些年真的改變了部份的Steve Jobs,一個當年意氣風發的科技
帝王,一個一點也不管旁人感受的人,竟在多年歲月之後,學會感謝、及重視家人。不過,要記
得一件事,這個世界是以成敗論英雄的,若不是他擁有先前小氣地不分給一些人股權,他怎麼會
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十年給一家不賺錢的公司--NEXT,又怎麼會努力地讓皮克斯可以存活到賺
錢的那一刻,今天他成功了,他是英雄,若是失敗了,他不過是個海盜而已。不過,另一方面,
這個世界是需要夢想家的,這點Steve Jobs可說是實現自己及他人夢想的夢想家,我想他的不輕
易妥協、追求完美及願意長期投資他看好的公司,而不論公司的營運狀況這點,是沒幾個大老闆
能夠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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