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7日 星期二

DRM

Apple的CEO - Steve Jobs 以公開信 「Thoughts on Music」 的方式呼籲業界放棄DRM技術的消息一傳出來,關於DRM的使用與否又再度的引起討論。在此先不論Jobs發表這篇公開信的意圖為何(也許是為了緩和歐洲國家給的壓力),但長久以來DRM機制對於花錢購買音樂,卻遭受到種種的限制卻也是不爭的事實。對於音樂作家、唱片業者來說,DRM技術可以要求消費者付費購買音樂授權,站在營利人的角度,這樣的做法也許是目前"逼迫"消費者付費的最強力方法。但是對於付了費的消費者來說,花了錢卻不一定是享受的開始,反而是被綁架的開始。首先,因為各家業者使用的DRM技術提供廠商並不同,如iTune使用的是FairPlay技術,國內ezPeer使用的是微軟的Windows Media DRM技術,要播放這些不同技術的音樂就必須要安裝不同的軟體。
如果消費者要將音樂帶在身上聽…又是一個折磨的開始。從iTune下載的音樂目前為止只能使用iPod聽,而Windows Media DRM也不例外,還是要購買支援的機器才能夠聆聽音樂,在聽到音樂之前就得破費購買一台"不能互通"的支援DRM機器,實在是苦了大家。
總而言之,目前的DRM管理方式除了讓唱片公司的荷包源源不斷的注入金錢外,對於花錢購買音樂的消費者來說,看不出任何的受惠,反而有點被強迫的感覺。
資料來源:http://blog.onlyone.idv.tw/938.htm
Steve Jobs在Thoughts on Music 提到三種替代方案
(1) 維持現狀(2) 開放Apple的DRM 技術,也就是Fairplay 授權(3) 全面放棄DRM
但Steve Jobs的想法裡卻有點偏向於第三種做法,放棄DRM。APPLE擁有四大音樂公司的授權,可以使用他們的音樂在iPod和iTunes Store,如果APPLE持續發展DRM技術,商機一定無限擴大。
DRM對業者來說可以保護著作權另外也提供使用者付費賺取營業收入,但對消費者而言卻是跳入另一個深淵,要聽一首歌前就必須先花費一大筆錢,又只能在iPod及iTunes Store上聽,無法在其它的軟體使用,這對現在的音樂市場提供許多不便利性。
就拿我來說,我也有使用iPod,在使用前必須在電腦上灌入iTunes軟體,所有音樂還必須先進入iTunes再轉入iPod才能聽,且最麻煩的是還只能在我的特定電腦才能使用,其他電腦就不行,因為iTunes軟體在使用時只會讀取一台iPod的資料,每一台iPod都有它的號碼,iTunes軟體會讀取你當初輸入iPod的號碼來辨識,如果不是就無法使用,很不方便。再說,就算有DRM系統的出現那一定也會有破解DRM系統的程式,所以我個人也支持放棄D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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