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7日 星期二

DRM

所謂的DRM是指Digital Right Management 內容數位版權加密保護技術。

於數位化資訊的特點決定了必須有另一種獨特的技術,來加強保護這些數位化的音視頻節目內容的版權,該技術就是數位許可權管理技術---DRM(digital right management)。DRM技術的工作原理是,首先建立數位節目授權中心,編碼壓縮後的數位節目內容,利用密鑰(Key)可以被加密保護(lock),加密的數位節目頭部存放著KeyID和節目授權中心的URL。用戶在點播時,根據節目頭部的KeyID和URL資訊,就可以通過數位節目授權中心的驗證授權後送出相關的密鑰解密(unlock),節目方可播放。
出處: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4123004071

一開始我對DRM這三個一直出現的英文字,以及一大篇的英文感到非常的煩惱
但用心查詢過單字以及自行翻譯後,讓我發現其實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的艱澀困難。
APPLE的執行長賈伯斯訴說著這篇他使用DRM的制度來保護他的音樂
讓消費大眾不能隨意竊取亦或是下載音樂,並對音樂的撥放器加以限制
使其僅僅能在特定之IPOD播放,而這個作風已起他牌之抗議之聲
他牌覺得賈伯斯的作法視為獨佔市場,並使其產品產生極大的利潤
且失去原有維護音樂的想法,更加引起許多社會人士加以研究破解其
DRM之保護讓非法下載以及盜版更加猖狂。

而我覺得其實這件事,兩邊都有不好跟好的地方
因為用DRM得用意原是為了要阻擋一些盜版商所設置的
但他現實生活上,確實造成了我們有許多不管是使用上亦或是攜帶的不方便
但我覺得其實東西都有他的正反兩面,如果你看到的是他的優點
你就會覺得它是好的是對的,若是你都看到他的缺點
那麼不管他在好你都會覺得他很不好
而DRM這個保護的制度很好,但我覺得它可能有些地方還需要改進
那麼一切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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