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老師給我們的文章
APPLE的Steve Jobs就反對DRM
Steve Jobs認為唱片公司應該要放棄數位版權管理
讓音樂自由化,解放DRM技術
他認為DRM無法有效阻止盜版
反而造成更大的成本支出
以上是我對文章了解寫下來的大綱
看完文章後認識了幾個專有名詞
如題的:DRM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簡稱DRM)
中文就是數位版權管理
特別為了此主題,看了很多其他的文章
都是大家針對DRM的看法
果然大家的看法都很有趣
有人說DRM
是「限制使用人的權利」(Digital “Restrictions” Management)
也有人說DRM
是〈 Direct Rendering Manager module 〉
真的很有趣的說法
在來針對我的想法部分
我也很矛盾
我覺得可以解除DRM
因為我也真的覺得沒有意義
盜版.駭客防不勝防
為了鞏固版權而浪費大大的成本
但是換個角度想
作為一個唱片工司.創作者....
就算花在多的錢
也想要鞏固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或權益
可是我想一想Steve Jobs的說法
就算解除了DRM
也改變不了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音樂的方式
就算有唱片公司願意花錢和APPLE合作解除DRM
也不可能花太多心力在網路音樂購買上
因為MP3下載的成本不比一張發行專輯的光碟還低
事實上啊,唱片公司的收入仍然要靠實體CD的銷售來維持
本身的利潤,太快解除DRM
會立刻將利潤打平
所以啊,我認為CD的利潤仍然比音樂下載服務的利潤要大得多
唱片公司真的願意放起DRM
可能真的還需要一段時間
不是幾個月就可以談的成的!
以上是我參考數多文章
思考整理後寫下來的
絕對沒有抄襲的喔!
2007年3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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