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1日 星期三

DRM

數位版權管理(DRM),為ㄌ管理音樂被到竊,來保護音樂!
IPOD所販賣的音樂,要用ITUNESS去付錢才可以下載音樂!
所以頻果電腦,為了保護音樂才使用DRM這套系統,來保護音樂,且下載到ㄉ音樂
只能夠使用IPODㄉ程式才能播放,DRM使用密碼所來區隔,只有下載ㄉ電腦才可使用!
DRM技術為建立授權中心,編碼壓縮後的數位內容,利用密鑰可以被加密保護,加密的數位頭部存放著KeyID和授權中心的URL。沒有驗證授權的的就無法播放!
頻果公司的DRM不會給其唱片公司,蘋果電腦怕如果技術分享給別間公司,害怕很快就會被破解,會外洩出去!我覺ㄉ這樣做是有好有壞,因為這樣蘋果壟斷了這項商機,其他唱片公司只能跟她乖乖的合作;但是若是給他其他公司,搞不好有人員洩密,結果被破解,也浪費了一項好的技術!
這項技術有好有壞,為何保護創作者,智慧財產,才會出此招,若是大家都購買正版,也不會搞成這樣,亂下載,亂分享對創作者ㄉ感覺一定會很差ㄉ!但是使用DRM只能在IPOD或下載的電腦才能使用未免也太不方便了吧!那還不如去買正版CD!所謂一山還有一山高,我認為DRM只能持續一下下,畢竟要聽音樂還是有很多方法的,去夜市購買盜版CD再轉檔就能放在MP3,跟電腦ㄌ!
能放在電腦,就能放在網路上就能跟別人分享了!(這應該行得通)
若是用DRM連MP3都會限制,那未免也太過份了,這樣的壟斷,我認為都是蘋果公司得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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