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是第一次聽到DRM這個名詞,所以我先上網搜尋了相關資料。
DRM 是管理數位內容使用權利的系統。經由 DRM ,出版商根據需求限制了消費者對數位內容的使用方式與使用條件(時間、空間、頻率等), DRM 遂成為當今數位文化產業所必然會碰觸到的東西。不過除了商業考量之外,我們對 DRM 應該還要有更多認識……
所謂的 DRM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乃是藉由電腦程式,以軟體或硬體方法限制數位內容使用方式的系統通稱;舉例來說,限制某份文件不得列印、或限制某段影片祇能在英國播放等,這些都是常見的 DRM 功能。DRM 無所不在,現代人每天使用的軟體如 Adobe Acrobat 、 Microsoft Office 、 Windows Media Player 等,或多或少都具備了這樣的功能。
(取截自http://jedi.org/blog/archives/005545.html)
今天老師讓我們閱讀有關Apple之DRM技術的相關文章,其中其實大家都很希望apple可以開放他的DRM技術,降子一來。iturn不用只透過ipod或apple的相關軟體才能使用欣賞。文中更提到其實就現在iturn的購買力其實不到3%,那如果apple能開放他們的DRM技術的話,說不定會提高他們的購買力。只是在開放之前apple必須仔細的考量其後續相關問題,不過如果在未來確定能執行對於其他不是ipod用戶而言會市一大福音。
DRM其實是業者用來保護其著作權的一種系統,科技的發達導致盜版的猖獗,正版的物品購買率持續下降,因此業者才研發出這套系統。但由於DRM系統讓使用者在使用檔案時有著不少的限制 ,因此大家也更越會找尋其他管道,正版商品也更無人問津。所以是否要在DRM系統和盜版正版之間取得到平衡,是所有業者要努力達成的
2007年3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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