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8日 星期三

Thoughts on Music

這篇原篇文章http://tw.news.yahoo.com/photo/url/d/i/070207/19/20070207_406958/20070207_406958.jpg.html與下面這篇報導相互呼應,也就是Thoughts on Music,其實就是Steven Jobs發表給全球各大唱片公司的公開聲明。

蘋果執行長促唱片公司取消線上音樂安全防護 蘋果電腦總裁左伯斯今天發表給全球各大唱片公司的公開聲明,要求他們取消讓線上販售音樂無法在不同型MP3播放器播放的安全防護軟體。


左伯斯說,蘋果「誠心地」接受,消除數位版權管理(DRM)技術,這種科技讓透過蘋果線上音樂商店iTune下載的 音樂,無法在iPod以外的播放器播放。左伯斯敦促各大唱片公司,停止授權蘋果、微軟、新力與其他MP3製造商,限制自家線上商店販售的音樂,在自家播放器上播放,防止複製猖獗的作法。

左伯斯這封張貼在蘋果網站的信說:「DRMs沒有作用,也許永遠不會有效停止盜版音樂」。左伯斯說,去年全球線上 商店販售的DRM保護樂曲,賣出不到二十億首,可自由拷貝到電腦或數位音樂播放器的CD音樂,則賣超過兩百億首。二00六年底,iTune每台iPod平均賣出二十二首,iPod最受歡迎的機型可有一千首歌的容量。

左伯斯寫道:「iPod播放的音樂,平均有九成七不是從iTune商店購買的,iPod使用者明顯地未受限從iTune取得音樂。」

從上面這篇報導我們可以從中了解Steven Jobs的看法,由於考量到現實面的關係,他覺得DRMs【數位版權管理】制度已無任何意義、也無任何作用,就算再去限制社會大眾,還是會有聰明人專找漏洞,還不如就此取消此項制度。

在此篇中,Steven Jobs還提出了三種對於未來的不同選項

  • First, continue on the current course, with each manufacturer competing freely with their own “top to bottom” proprietary systems for selling, playing and protecting music. 【第一,繼續著當前的局面,和各個廠商自由競爭,各廠商都有從頭到腳自成體系的銷售、播放和保護音樂的系統。
  • Second, for Apple to license its FairPlay DRM technology to current and future competitors with the goal of achieving interoperability between different company’s players and music stores.【第二,是與現在和將來的競爭對手簽訂它的正當播放(FairPlayDRM 技術協定,以達到在不同公司的播放器和音樂商店之間互相相容的目的。】
  • Third, abolish DRMs entirely.【第三,徹底的拋棄 DRM 系統。想像一個任何線上商店都銷售 DRM 免費音樂的世界,代碼按照開放協議編譯。
我贊成Steven Jobs的看法,或許是因為我對於音樂有一份嚴重的狂熱,現在的DRM制度存在著著時讓我無法隨心所欲的涉獵我想要的音樂,我必須在付費授權這種麻煩又費時的情況下才能使用收聽的權利,在久而久之下,不僅讓我更有反感,就更讓我會想要用盡辦法的免除一切麻煩去尋找我熱愛的音樂。此舉對音樂人來說,雖然是非常不尊重,但由於DRM的存在,它不僅形成一道屏障,更是個麻煩;而取消DRM制度來說,不僅讓我更容易獲取我喜愛的音樂,更讓我能隨時隨地沉浸在音樂世界裡面,對於其他的消費大眾,更是一項福利;可能取消DRM這制度,對製造商或是音樂人來講,他們會因此而損失不少利益,更因此讓辛辛苦苦而創作出來的東西就這樣簡單的被其他人所使用,或許是不對、不好的行為,但是就消費者來講,取消這項制度,才不至於更加猖獗,或許多少都能壓抑一點,畢竟人都是有良知的。

不過雖然上述中,我很贊成消除DRM制度,但沒有被消除與消除後之間所衍伸出的比較問題誰都無法料到,這真的值得需要大家去好好省思與探討,該怎樣做,才是對雙方都好的結果!

下面有三篇文章與報導,可以去看看裡面的內容,有反駁、也有贊成,可以從中深入地去探討DRM這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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