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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0日 星期三

Apple

老實說我還是沒去現場看,但是因為老師之前有在課堂介紹iphone和麥金塔電腦及Steven Jobs在WWDC裡介紹他們的新產品,這些東西引起我的住意,雖然我很想去現場看他演講,很想去看他吸引大家目光的魔力,也很想了解到底一個成功的演說家,須具備如何的條件呢?之前看過i狂人這本書,就覺得這個人真的很不簡單,所以今天我不是寫去Studio A看apple推出的產品,而是就整個在課堂上看那些產品的看法。因為那本書讓我了解原來apple的電腦不是以一般市面上的windows而是以它們apple自製的類似windows的介面,但是比windows還要穩定多了,就這一點我就很佩服賈伯斯,他們雖然比較晚推出,但是做的電腦卻比任何市面的電腦都要來得精緻,不論是版面還是外殼,都是一等一的表現。對於apple的產品,我大概只能算沾上邊而已吧!因為我只有用過iTune這個程式,處理音樂的最佳夥伴,雖然一般的windows media player也可以處理,但是沒有iTune處理的漂亮,就整體來說我覺得apple是略勝一籌啊!

2007年6月5日 星期二

課程回顧 & 自我評分

好快喔!又到了學期末了,差不多也是到了該寫課程回顧和自我評分的時候了。回想起這學期我們做了什麼?數位化。沒錯,就是數位化,也看了許多相關的報章雜誌。雖然這學期並沒有像上學期一樣有這麼激烈的競賽,但是透過老師上課的內容,以及看相關課程的文章,不知不覺地我們已經寫了一篇又篇的文章。雖然有些應該是要在上課時就要寫出來了,但是個性愛拖的我總是要等到緊急時期才要開始寫,當然我之前也是有看那些文章,不然就算是天才也會江郎才盡吧!
回想上星期老師給我們看的一個很短卻意義重大的小影片,讓我感觸頗深的。如果我們真的不會創新,又只會墨守成規的話,那我們真的很快就會被淘汰掉。在這小小的影片中,有幾句是我印象非常熟悉也是到現在都還不會忘的,那就是:「現在的老師要教學生的東西是未來會用的上而非現在用的上的。」這句話看似簡單,但其實裡頭有深厚的涵意。由於科技的日新月益,有時候教科書所教的還跟不上現在的時代,更別說是未來,因此如果老師現在教學生的都是現在這個時代就有的東西,那在未來呢?以科技的迅速來看的話,我們可能什麼也不是,因為我們既沒有一技之長,也沒有創造力,那我們比下一代的年輕人占的優勢也就只是年紀稍長罷了,如果要論經驗我們可能也無法提供他們這個時代所需的吧!
但是話又說回來了,老師們要如何預知未來會發生什麼事呢?他們當然不知道,但是他們可以培養我們平時就會不斷地思考及創新的能力,這樣一來,就算未來改變,我們也能因應潮流隨波逐流,因為我們擁有創新的能力,和精譬的判斷力,隨著世界的區勢改,不斷地努力前進創新。
回到主題來,課程回顧。老師說我們可以不用限定這學期,也可以回想上學期,甚至是在上資料庫的那個學期,想想看我們有改變嗎?上了這麼多的電腦課,我們吸收了多少?又改變了多少?
我覺得我真的是三生有幸可以讓老師您教到,因為您電腦課不再如此枯燥泛味,而且每次透過一次又一次的和老師對話,我覺得真是獲益良多,雖然不敢說全部都吸收進去,但是說實在的每次和老師你談話都會讓我很快樂,因為您告訴我很多課本學不到的,而且也是未來一定會用到的東西。您常說想法很重要,如果想要穩住的話,就不能被別人牽著走而迷失自己,做自己認為是對的事,不須要被其它的人、事、物所干擾。像之前我還為了畫重點的事情和老師你爭辯,想想自己真的是太好笑了,因為被考試這個東西所蒙敝了,所以忘了學會的重要性要更勝考試的本質,
因此就會和大家一樣想要畫老師在課堂上所說的重點,但是其實重點與否是看自己而定的。在那當下我可能覺得還是要畫一下比較安心點,但是事後想想覺得根本就是畫蛇添足嘛!
這學期因為數位化讓我認識了狂人賈伯斯,雖然之前有看過他寫對音樂的想法,但是對他這個人根本就是完全陌生,幸好看了這本書,才讓我見識到狂人的膽識及他的聰明過人和他對處理事情的應變能力。認識這個人真的是幸福了,至少我知道未來的路上,還有更多他能領導的領域,把這個世界又推向另一個高峰,讓這個世界又多了一分色彩。
回顧和老師的談話就是回顧這學期的課程,想起這些點點滴滴,就會讓我永難忘懷。不過我真的很討厭自我評分這個東西,並不是說我對自己沒信心,而是覺得分數這個東西常會蒙敝大家的雙眼,因為你不是出自於自己真心的想法來寫文章的,而是因為分數你必須敷衍地隨便寫些東西輕淡寫的帶過去如此而已,當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這樣,但是有少數人可能會有這樣的心態吧!
不過我不會因此就否認自己的努力,因此我覺得這學期我應該有可以拿到90分的水準。當然如果老師不這麼認為的話,那我也只好認啦!畢竟最後的棒子是交在你的手上啊!呵呵~~

2007年5月30日 星期三

永慶房屋心得

看完了這篇文章後,基本上我覺得永慶房屋至今為什麼會這麼成功,完全是因為他們一直站在顧客的立場去思考,要如何使顧客更能方便地搜尋他們想要的房子,雖然在10幾年前就已經有很多家的房屋搜尋e化,但是在現在這麼競爭的市場裡,如果想要勝出的話,那勢必就要做到比別家更好的,而且一定要以顧客的想法為至上,這樣一來,才會有更新的突破。墨守成規到最後只是會一直逗留在原地而已,因此我覺得在這一點永慶房屋真的是做的很不錯。就拿這篇文章中的林先生為例子吧!原來他想要買水岸住宅,但是如果就以往的傳統搜尋方式是很難符合他的要求的,因此他打開永慶房屋地圖搜尋服務,林先生首先在大直區圈選搜尋,輸入總價預算、理想的房屋坪數、樓層、電梯等基本條件後,發現大直水岸住宅超出預算,隨即在電腦地圖上沿著河道拖曳,最後在價格相對便宜的永和找到水岸新家。 就如這篇作者所說,如果是用以往傳統的道路搜路尋,誰會想到他的最佳宅是在永和呢?不過這套搜尋仍然有不足的地方,像是王小姐以「車位」為主題,搜尋有車位的房子,將有漏網之魚,「可不可以停車跟有沒有停車位不一樣,」許多一樓庭院的屋件同樣可以停車,但卻不在車位主題式搜尋的範疇內。科技是一直在進步,要想要生存下去,唯有創新,因此永慶房屋的這套搜尋系統未來是否又會跟進,我們試目以待吧!此外其它家是否也會有所跟進呢?這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好問題。

2007年5月23日 星期三

i狂人賈伯斯之讀書心得

終於看完了這一本書,一開始我聽很多人感覺會很無聊,因為好像在看人傳記似的,所以選擇另一本書的好像比較多,當然也有因為正在補貨而放棄此書的人。其實就算真要等我可能也不會挑翻動世界的google這本書。老實說光是聽這本書我就沒那個心情想看下去了,雖然我知道google是一個很偉大的企業,但是相較這本書我就比較有興趣去看了。事實也証明我真的很認真的而且也很快樂的把它看完了。我從未看了除了散文或小說以外的書,還有辦法有那個心想把它看完的,但是這本真的很不一樣,真的很特別。基本上這本書和哈利波特一樣非常吸引我,我彷彿和賈伯斯是在同條船上的人,看他得意我會替他高興,但是看他失意我也會跟著沮喪,總覺得看了以後就會覺得和他是生命共同體的感覺,或許有些誇張啦!但是我真的被抓過來了,開始看了第一頁後就有想要繼續看下去的心情,想要知道這個i狂人到底有什麼樣的特質能呼風喚雨,並在這樣如此競爭的時代,還有辦法立足在音樂、影視以及他最開始建立的蘋果電腦產業呢?

以前我一直以為IBM就是Apple,雖然老師之前也有跟我說這是不同家的電腦公司,不過看了這本我發現這裡面真的都是寶,在我那狹隘的世界觀,這本書給了我最好的答案。看著賈伯斯從小就因為是養子的關係,再加上他對電子學有著濃厚的興趣,這也使它間認識了在這方面的電子奇才(沃茲),並和它一起在車庫裡創造了它們的理想(Apple)。或許是想要像世人証明他的能力,而且他也做到了。Apple靠著賈伯斯的魅力和沃茲的才能,他們倆把他們的理想變成一家有潛力的公司,接著又相繼研發蘋果1號、2號、莉莎以及麥金塔等,雖然後兩者都因為賈伯斯的關係,使原本的開發專案失敗了,也因此間接被趕出這間曾經是它一手創造的理想。但是傲慢的他,並沒有記取之前失敗的原因,這也讓他第二間成立的NeXT差點面臨破產,幸虧Apple地及時搶救。不過另一家他的動畫公司;皮克斯就有良好的跡象。看到這裡我不禁想問是他個人有獨特的遠見想法知道如果想做出更好的電影其實可以採用電腦動畫去呈現它,還是剛好佼倖買到這些電腦動畫團隊呢?其實是不得而知的。

本來我還在想這本書跟數位有什麼關係,不過看到後來我就曉得了。而且我也有確信賈伯斯確實有那種看好未來走勢的本領。接著我要談的是在他的皮克斯成功地在電腦動畫立足後,又因為某些原因(這裡就簡單代過了,因為故事有點長)而成了Apple的臨時執行長。在這個電腦競爭的時代,由於賈伯斯本身就是個音樂狂,也因此他決定為Apple做了一些的改變,但是改變的不是產業本身,而只是把音樂的領域帶到電腦去,再配合網際網路的發展,使iTunes、ipod相繼問世。最後為了要打敗他們的敵人微軟,賈伯斯決定要在麥金塔上用他們說設計足以打敗微軟的軟體,而事實上他也做到了。因為網際網路的普及,使得各種東西都相繼被數位化,像是之前我們在課堂上討論的電子書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以後還有更多的東西被數位化,畢竟在這個科技快速成長的世界,未來是勢必要這麼做的。
賈伯斯給我的感覺就是他是一個趕衝趕冒險的人,因為在他的世界裡覺得沒有什麼事情是他做不到的,他什麼事都是憑他本身俱來的直覺,雖然有時是注定會失敗,但是有時又是替快死的病人打了一針強心劑。在我看來他之前待在Apple和其他的工程師搶麥金塔的專案領導權和爾後為了要和微軟,還有IBM等其他的電腦公司爭市場,其實無疑地是一場豪華的科技之戰,因為唯有不斷地竸爭,不斷地創新才能把世界帶向更美好的未來。人是可以改變的當然賈伯斯他也不例外。在兩次的失敗中,他從經驗中記取教訓,他慢慢地在改變,改變他待人處事的作風,雖然有時仍會給別人有無形的壓力,但是這也代表了他這個狂人權力的象徵,一個領導人若是沒有氣勢,那他要如何帶領和取信於他的手下呢?在後記有談到他在史丹佛大佛的演講,他只說了三個小故事,其中的第二個和第三個看完了真的有深的感觸。
他在第二個說了愛與失去。由於他是被Apple給趕出去的,因此他當時真的有想要跳出這個矽谷世界,但是他仍然決定回去繼續做他想做的事,因此他建立了皮克斯和NeXT,而最後又回Apple擔任執行長。如果今天他沒有被趕走,相信人們今天仍然是看著很無趣的電影,當然也沒有iTunes這類的東西產生,想想看世界是多麼地無趣啊!最後一個是死亡,他說假設每天都想明天如果就要死掉,那你最想做什麼事呢?而什麼才是有意義的事呢?其實這對我正是中下要害,因為之前有一段時間我渾渾噩噩地過日子,有時連去學校的動力也沒有,只是覺得每個禮拜都要重覆同樣的事情,而且一點也不好玩,根本不知為何要去上學,大概只是為了學分而去的吧!但是後來想通了。既然每天都要過日子,何不快樂地且有意義地過呢?故事到了結尾了,終於史蒂夫向世人證明他的能力,也把未來推向更美麗的境界,而且它在未來一定還會有更多令人吃驚的創舉,請試目以待吧!因為他是賈伯斯.史蒂夫啊!

2007年5月16日 星期三

Searching

上次老師在課堂上討論了搜尋的這個主題。大家反應都還蠻熱烈的,有人討論網路上的搜尋,有人討論對實物的搜尋例如衣服、鞋子等等。不過由於搜尋的東西實在是太廣泛了,因此老師決定把搜尋的範圍定在可以搜尋的範圍裡。其實剛開始我聽到以外覺得這還蠻抽象的,因為什麼叫做可以搜尋什麼叫做不以搜尋呢?這個界定我覺得其實很模糊。因為如果就我們平常在外面逛街去「搜尋」我們要的東西,這才叫可以搜尋嗎?不過說到這裡我突然好像真的有些東西是我們搜尋不到的例如已經出版很久的舊書,可能你現在想要去書店找就會找不到,另外就衣服、鞋子而言,沒錯你就要去搜尋,但是你也不一定能找到你想要的款式,這是不是老師所說的無法搜尋的呢? 現在就網路搜尋而言,其實真的也不是所有你想搜尋就能找的到。因為我平常還蠻愛上網抓電影下載來看,但是如果是新片是一定能下載的到,不過舊片呢?呵呵!那你可就要發揮我的精神,一頁一頁的看,而且不能只限定是台灣的網頁,所有的論壇、或是其它國家的網頁,你都要想辦法過慮一次,當然如果它有出DVD的話,你當然可以去購買啊!問題是就因為它出版的時間已經太久了,所以想要買到真的是不大可能,大概要把整個台灣翻過來才找得到吧! 我就曾經為了想要看一部日片,雖然網路是有載點可以下載,但是問題是,因為我是用bt下載,所以可能是沒有種子吧!而且網路只有提供這種下載的方式,所以真的是束手無撤。好吧那時我就想那就去租DVD不然就買吧!先從我家附近開始下手,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連舊片區也翻遍了,但是就是沒有,後來又從網路上看到別人的blog上寫到他曾經去光華商場買到,於是我就趕快去「搜尋」地址,好在它是在捷運站不遠之地方,不過因為從沒去過,所以雖然說只要走5分鐘就到了,但是我還是有找一下才看到,因為光華商場很大,但是很幸運地我剛好一進去就到賣DVD的地方,也是在那找到快瘋掉,最後才問老闆,結果他果然說和我猜的答案一樣的話,於是我只好離開了,不過我還是不死心,仍然去附近所有有賣DVD的賣家去「搜尋」,但是都沒下落。最後我只好離開台北回桃園去。但是我還是想去找到,因此就決定上拍賣去找,好不容易找到終於有一個賣家有貨,超開心的一下就把錢轉過去給他,這才結束我的搜尋之旅。好容易貨到後想要看,打開傻眼,因為我買的是日片,但是它竟然沒有中文字幕,連日文字幕也沒有,這下真的好了,我又要開始「搜尋」了。以上就是我的「搜尋」過程。在你們看起來,可能會覺得我很瘋狂吧。但是一旦我想要找到的東西我就一定要找到。所以又回到之前的問題,什麼是不能搜尋的呢?如果你想你要的話應該是可以搜尋的到,只要你有我那非要找到不可的精神,那也不是不可能的。

2007年5月9日 星期三

探索MCU圖書館數位化之心得

在之前幾週老師有叫我們玩一下學校圖書館的網頁,老實說啦!我覺得其實學校的東西是有比我想像中的多啦!我記得我上次有連到歷屆考題去,但是果然不出我所料只有我們mcu的考題而已!上次我還有連到其他學校相關科系的論文,本來以為可以看到其中的內容,但是真的令我大失所望,因為它呈現的只有標題和目錄、出處及指導教授等等。想看到裡面的內容,真的不大可能,不過後來我也想到或許它是想要保護作者的著作權吧!不過再後來,因為老師跟我們說如果想要 Book Content Searching,可以在Google或是Amozon裡都可以搜尋到你想要看的書之內容,上次就試範了紅樓夢,結果真的就有辦法看到內文,不過那時我有一個疑問就是如果我想要在上面搜尋賈寶玉或是楊黛玉之類的人物,那它們直接在內文裡呈現所有這類搜尋的字眼嗎?我知道書裡如果有索引就有辦法做到這一點,但是數位化的程度是否有辦法做到這樣呢?再回到我們學校的圖書館吧!老實說我只有要搜尋目前想到的書有沒有在館內時才會進到圖書館的網頁去,因為我曾經進入中央和各大國立大學的圖書館網頁去,都比我們學校強的多。說到這,又讓我想到曾經我想要下載FTP的軟體程式,結果搜尋中竟然有義守大學的網站出現,打開一看發現裡面有好多的軟體可以下載,而且如果你在此校中直接下載的話,速度超快,不僅如此,它還會幫忙分門別類,真是方便的很,如果我是該校的學生,以後我想要下載軟體就直接進到學校的網頁就可以直接下載,也不用再找如此地久,而且就算找到也不用浪費時間下載,因為速度很快啊!這一點目前是我覺得比較不方便的地方。其它的話,因為沒有需要,所以不太會去使用它。以上就是我對mcu圖書館網想的看法。

2007年4月25日 星期三

我的書櫃

在之前還沒接觸到aNobii這個網站時,我曾經看過的書幾乎都是被我擺在我家的書架上,許久都不曾再去動它。所以如果有人突然問我說:「你曾經看過那些書或是你家有那些書呢?」我可能會支支唔唔,說不出半句話來,好奇怪喔!明明是我有看過的書,或是明明是擺在自家的書架上,怎麼會一問三不知呢?不過用了aNobii這個網站後,我突然覺得對自己的書籍又有新的一層認識。怎麼說呢?因為這個網站的好處就是讓你了解你有那些書,以及看過那些書,最有趣的是你還能知道別人有那些書,雖然在你的書櫃裡,但是別人或許有和你有相同的書,因此你可能會和別人一起討論它,一起分享它,這是因為數位化的因素。再加上現在是web2.0的時代,也是一直很重視分享、和討論。因為這個網站,我現在反而會去找以前被我塵封以久的書,因為我會想要知道自己到底過去看過那些書,而且在裡面還可以藉由金石堂、亞馬遜、博客來等網站去搜尋ISBN,我覺得這就很像書的身份証字號,很有趣。也因為如此,我就想要找更多以前我看過的書,找尋它們的身份証。真奇妙,書和我們人一樣都有身份証啊!

2007年3月27日 星期二

Thoughts on Music

基本上這篇文章我看了已經3~4遍了,但是我仍然沒有辦法很完全地了解Steve Jobs的想法。在這篇文章一開始就提到DRM的研發就是為了要避免音樂被盜版下載,因為大多數人通常都是去網路下載,但是有時候不見得是下載到MP3或是AAC的格式,通常我們去下載音樂的格式絕大部份都是rm、ra的格式較多,但是如果想要用Windows PC去聽,除非你再把其它的格式轉成MP3格式,不然你根本無法聽,其實這也是一種DRM的機制,目的就是為了讓你購買CD,要不就是合法下載,而所謂的合法下載其實也是一種付費方式,只是付多付少罷了!
像如果你用iTune的軟體,它上面就有一個music store,就是為了讓你方便付費下載,因為如果你不想花太多時間去下載歌曲的話,你可以直接從上面單首單首地下,一首約美金0.99元,而這個價值大概是你不願花時間去下載一整張專輯的時間,所以你用買的話,大約是一首歌的平均值。因為他們認為與其花時間在下載,還不如去買來聽比較快,但是你可能會買到一整張但只有一首你喜歡的情況,因此iTune music store就向世界四大音樂公司簡稱(big four)購買他們的音樂,但是他們又很怕Apple沒有辦法保護他們的音樂而造成非法下載,因此Apple它們所採取的解決之道就是DRM,每一首歌都採封包式,必須付費才能聽完整版。由於這四家公司占了所有音樂的70%,所以你很難買不到你想聽的歌曲。
但是DRM真的萬能嗎?它真能完全保護音樂不被非法下載嗎?如果有人刻意去破解,那就算研發地再精密,也會有被破解的 一天,到時非法下載的人會數也數不清,因為之前拼命地去破解,所以現在可以更肆無忌憚地下載,那這樣豈不是有反效果嗎?因為當初研發DRM就是為了反盜版,現在反而幫助它們非法下載,豈不是反其道而行嗎?因此如果結果是這樣的話,那誰也不去再去使用DRM了。但是Apple的DRM,它們是用法律去更新的,所以如果不想違法的話,應該是不會想去破解它,因此它們能有完善的仿盜系統,去保護它們購買的音樂。
因為大家都想賺錢,所以大部份的公司都會設法去開發新的線上音樂和播放器,這也造成各家的音樂只能在各家的播放器聽,而這對我們消費者是有利的,因為我們有更多選擇的機會,但是站在Apple的立場來看,來買它們家音樂的人也會慢慢減少,這對他們來說就是一項損失。因為別家不但方便,可能還是免費的。不過在最近這一年統計發現購買iTune songs只占所有歌曲的3%,但是買ipod的人卻占大多數,可見還是有人願意花錢去買的。
就如上述所說的,大家都想賺錢,只是要取之有道。在這裡補充說明一下,為何Apple不願意將FairPlay DRM用在其它的公司裡呢?這麼做的話,他們還可以從DRM那得到不少的報酬。短期來看的話,獲利是不錯,但是長期來看的話,這些公司一定會大亂。因為這麼一來可能會將這些公司的機密外洩出去,到時網路必定會刊登出來,如果是不好的機密被洩露出去,那對公司來說一定會有負面的影響,而原本和其他公司所簽訂的合約,很有可能一筆鉤消。不過如果是好消息被公布,有心人士就會順勢炒股票,借此大賺一番。因此Steve Jobs說如果真是要讓其它公司使用,那他就不再保証能保護big four的音樂。
最後一點Steve Jobs說如果怎麼樣都不能避免非法下載,那就廢除DRm,因為這個制度已經沒用了。不過他提出如果big four願意接受他們的音樂是在Free DRM的機制下受到保護,那Apple也願意保護他們的音樂。只是這麼一來,損失的是這些公司,因為公司最大的收益來源就是販售CD,現在如果下載音樂是免費的話,那他們可能真的要宣布破產了吧!如此一來他們就必須上網販售那些有受到保護的音樂,但是這麼一來其他家公司也會上網銷售那些沒有被受到保護的音樂。假若真是如此的話那一定會讓非法下載合理化,那些發行的CD也可能會乏人問今吧!
由於DRM這個制度是須花費大量的人力資原,那些研發人員每天都繳盡腦汁地想要創造和更新它,可能因為成本過高,公司認為與其把錢花在這裡,還不如去開發新的音樂市場,賺更多的錢。所以我覺得DRM這個制度是有利亦有弊,好處是它能保護音樂不被非法下載,壞處是人們會想要去破解它,造成更多的非法下載。而這個制度對我們消費者和他們音樂公司也是有利亦有弊。所以要說它是好還是壞,端看你怎麼看它?畢竟制度是一體兩面,一定有好亦有壞啊!看完了這一篇文章真的讓我感觸很深,原來音樂的下載存在了這麼多的問題,是值得令人省思的!

2007年3月14日 星期三

電子書讀後感想

這兩篇文章後,我突然覺得科技進步是非常快速的。在我們不知不覺時,數位化時代已悄悄來臨了。電子書、電子紙這項科技真的有辦法刺激閱讀嗎?我很懷疑,因為如果說它因為輕巧、方便,而不像傳統書本、報紙厚重,就會有更多人使用,但是並不是每個地方都有無限網路的,假如你在車上想看書或是報紙,但是電子書裡根本沒有你想要的東西,如果想要去下載還得看你有沒有辦法上網下載。另外如果你說想在出門之前先去網路下載再放入,那也很麻煩啊!因為你不見得有多餘時間去下載,但是書本和報紙你說它重歸重,但是只要手一拿就很方便啊!再者如果本來就閱讀沒興趣的人,就算今天這項產品問世,他也不見得會去碰的。
電子聯絡簿這項產品或許對小朋友來說不用再用手抄是很輕鬆、方便啦!但是如果今天小朋友或是老師沒有帶電子聯絡簿的話,那是不是還要回歸傳統使用筆紙呢?另外一點是如果小朋友它因為不用抄寫,所以可能連看都沒看,而只是把它拿給家長看,但是家長問時,小朋友一問三不知,不是反而會有反效果嗎?雖統傳統抄寫很麻煩,但是至少小朋友會抄寫,還會看一下今天抄什麼,所以我覺得這項科技對懶人來說可能會害死人,第一它本來就不愛動腦,現在如果連手也可以不動的話,那很有可能會變成弱智吧!這是我的看法啦!如果有人想法和我不同的話請不要罵我喔!

2007年3月7日 星期三

數位內容

所謂數位內容可以定義為影音、文字、圖像經由數位化製作出成品、服務並在數位平台上呈現。數位內容之所以重要乃因為相較於第一波經濟型態重視土地生產與第二波工業時期重技術,今日所處的第三波後工業時代強調的是知識本位,而所謂知識不外就是內容取向的,從這裡可知即便數位技術發達的今日其基礎仍在數位內容本身,因為空有技術而無實質內涵只是外強中乾、虛有其表二者需要相互配合,互相建構才能相得益彰,發揮最大效用,於是我們可以清楚看到數位內容的無形影響性在於將科技與人做了結合,也為科技始終來自人性做了最好註解,在有形面上,就數位產業而言,數位內容的重視也代表了由過去單純硬體研發轉向注重創意以人為本的開發,產生了大量的內容創作者與刺激了市場需求,更使提供數位內容的服務業蓬勃發展,最後也將使製造消費數位內容介面的業者循環受益,總之,數位內容將使數位的世界多了一份創意、美感、驚奇與啟發,更進一步充實了科技的內涵,影響層面可謂既多且廣。

文章轉自:http://blog.core.tku.edu.tw:8080/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452&blogId=11

2007年1月12日 星期五

課程回顧 & 自我評分

老實說,我覺得這學期的課程跟之前來比的話,我覺得沒有之前那種很想迫切學習的心情。因為之前是自我學習,想當然爾當然會去找自己有興趣的主題來學習丫!但是這次的主題老實說並沒有很打動我,因為本來就對blog沒什興趣,更不會想去碰,或是佈置,所以研究的意願也不是很大,雖然我還是有去研究啦!但是可能寫出來的文章就沒有這麼吸引人了。另外還有flickr,第一我本來就沒有什麼照片,再來我也沒有上傳照片的習慣,所以老師要我們寫有關相關照片上傳的網誌,真的著實讓我傷了不少的腦經,不會我還是花了一整天的時間去研究它,另外我看到班上有很多人寫地圖和一些基本功用的網誌,於是我決定找一些不一樣的東西來寫,好不容易在我把照片上傳後,點了一下照片,無意間發現它也和writely的功用一樣,也能直接貼到blog裡,真的是太神奇了。最後一篇的報告是有關網路安全,這一篇我比較有興趣,因為常常上網的關係,有時無意間就會不小心點到有病毒的網頁,導致電腦整個當機,借由這次的機會,我也能學習到網路安全的相關事項,讓我的電腦又多了一層的保護。
自我評分:這學期我承認沒有上學習來的積極,但是老師每次上課我都很專心地聽,也學到不少東西,而且我在寫網誌時 ,也沒有不認真,只是我表達出來的東西可能大家不是很喜歡,但是我自認自己的網誌絕對是很用心在寫的,我也不是要交報告的前一天才臨時趕出來,基於這一一點,我自評應該可以拿85分吧!

2007年1月11日 星期四

網路安全-個人隱私外洩

由於網際網路的普及,讓大家做事更有效率,更加方便,但是相對地也更危險。ATM使大家能夠很方便地透過網路把資料傳過去,而不須特地跑到銀行轉帳。但在你把你的重要資料透過網路傳過去時,中途可能會有不法人士從中攔劫,企圖盜取你的資料,所以此時加密就非常重要。所謂加密就是你在輸入資料後會利用類似鑰匙之類的東西把你的資料鎖起來,且如果在中途被人攔劫時,只要它沒有鑰匙就絕對打不開,必須要到對方的手上利用那邊的鑰匙才能把密碼給解開,看到你的資料。因此常用ATM轉帳的,在把資料傳出去前,務必要加密,避免到時資料外洩,而造成無法收拾的後果。

2007年1月3日 星期三

安全-網路駭客、病毒入侵

1 主題:安全-網路駭客、病毒入侵
2 網址:網路駭客- 連結 病毒入侵-連結
3 佳句:網路駭客- 網路駭客則可利用網路封包監聽器取得正確帳戶資訊使用您的網路,並修改對系統極重要的檔案,例如系統管理員帳號密碼、檔案伺服器上服務與權限清單、其它含有機密資訊的電腦在登入時詳細資料。病毒入侵-病毒 (包括類似作用的蠕蟲和特洛伊木馬病毒) 是一種在電腦上執行的惡意程式。有些病毒會刪除或變更檔案;有些會消耗電腦資源;而有些則可以讓外部入侵者存取你的檔案。病毒的明顯特徵之一就是能夠自我複製,而且能夠擷取連絡人清單中的電子郵件地址,然後將自己傳送到這些地址。受到病毒感染的電腦,可能會將病毒傳遍整個公司,導致長時間停機和資料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