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8日 星期三

DRM

DRM的特色
1.以網頁瀏覽器即可閱讀數位內容。
2.提供 PKI 架構下的登入授權機制。
3.針對視訊、音訊及影像提供浮水印及加密。
4.提供便利的小額付款作為版權交易工具
DRM是為了保護音樂的智慧財產權而產生,但是DRM會為消費者帶來不便,且不能在其他撥放軟體上使用,花了錢結果卻受到很多限制,應該也沒多少人會購買受限制的商品吧。
Steve Jobs提出DRM 未來的三個可能:一、 維持現狀;二、 開放蘋果的 DRM 技術;三、 全面放棄 DRM 。而Steve Jobs個人是希望放棄DRM。不過Steve Jobs比較偏向於希望放棄DRM。

我本身是有買ipod,不過並沒有註冊使用itunes,主要是因為使用itunes需要付費,而且從裡面抓下來的東西只能放在ipod裡面使用,就算是在電腦裡面使用抓下來的軟體,可以用的播放軟體限制又不少,換言之,像是要放在別台電腦、分享給其他人音樂,都會造成很大的不方便,著作權很重要是沒有錯,可是目前如此使用DRM問題還是很多,就算是蘋果放著繼續使用DRM,相信到後來DRM也是會自取滅亡,還不如先暫時放棄DRM,等未來科技更發達之時,將DRM能夠更充分的利用。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