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6日 星期一

DRM

Steve Jobs的想法
1. Steve Jobs傾向不接受DRM。因不管研發出再新的DRM技術,還是無法阻止駭客的破解,到最後DRM終究沒有意義。而且依據蘋果與唱片公司的合約規定,當DRM漏洞遭到破解,蘋果必須立即進行更新維護作業,否則唱片公司將撤出在iTunes Store的所有音樂。

2.對於iTunes Store的歌曲只能在iPod播放,Steve Jobs也做出了說明「iPod最受歡迎的機型可有一千首歌的容量,但至二00六年底,iTune Store每台iPod平均只賣出二十二首歌。」因此他強調每台iPod只有約3%的歌曲購買來自iTunes Store,iPod使用者並未受限於iTune Store取得音樂。

3. Steve Jobs傾向朝向DRM-free前進,但唱片公司尚未準備妥當。


我的想法
因歐盟視DRM為違法,而Steve Jobs想利用此封公開信說明iTunes Store所面臨的問題與表明自己的立場。

而我認為DRM有好有壞:
好的方面(在DRM還沒被破解的前提下)
第一、可以保護智慧財產權(生產者用腦、消費者出錢合理)
第二、消費者可以擇取所需(畢竟一張CD大部分好聽的只有ㄧ、兩首,可減少花費)

壞的方面
第一、播放限制(如:目前iTunes Store的歌曲只能在iPod播放)
第二、DRM遭到破解(多數人都想用最少花費,得到最大享受)
第三、只能線上聽取不能下載(如:KK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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