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1日 星期三

DRM

所謂的 DRM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乃是藉由電腦程式,以軟體或硬體方法限制數位內容使用方式的系統通稱,在台灣稱為(數位版權管理)。DRM 無所不在,現代人每天使用的軟體如 Adobe Acrobat 、 Microsoft Office 、 Windows Media Player 等,或多或少都具備了這樣的功能。

而以爆炸性出現的IPOD,在歐洲也是因為這個程式的出現,限制消費者只能在特定的機器才能播放音樂,因而背負上官司,而台灣流行的KKBOX也是運用這種程式來限制消費者‧

但這種程式是否符合消費者的需求??我想是否定的‧「複製」可能會帶走大量的商機,但是讓消費者感到非常不方便也不合乎常理,但是基於保護著作權這是非常稱職的軟體‧

「虧本生意沒人做」,雖然現在也有軟體已經可以將限制的音樂轉換成普通的MP3,只是又要再花一筆錢去購買這種軟體,但是使用者付費的道理是不會改變,只是將如何收費,如何管哩,才能讓消費大眾滿意,這樣就能創造出另一筆可觀的財富‧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