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7日 星期二

DRM數位版權管理

針對老師給我們的文章

APPLE的Steve Jobs就反對DRM

Steve Jobs認為唱片公司應該要放棄數位版權管理

讓音樂自由化,解放DRM技術

他認為DRM無法有效阻止盜版

反而造成更大的成本支出

以上是我對文章了解寫下來的大綱

看完文章後認識了幾個專有名詞

如題的:DRM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簡稱DRM)

中文就是數位版權管理

特別為了此主題,看了很多其他的文章

都是大家針對DRM的看法

果然大家的看法都很有趣

有人說DRM

「限制使用人的權利」(Digital “Restrictions” Management)

也有人說DRM

是〈 Direct Rendering Manager module

真的很有趣的說法

在來針對我的想法部分

我也很矛盾

我覺得可以解除DRM

因為我也真的覺得沒有意義

盜版.駭客防不勝防

為了鞏固版權而浪費大大的成本

但是換個角度想

作為一個唱片工司.創作者....

就算花在多的錢

也想要鞏固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或權益

可是我想一想Steve Jobs的說法

就算解除了DRM

也改變不了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音樂的方式

就算有唱片公司願意花錢和APPLE合作解除DRM

也不可能花太多心力在網路音樂購買上

因為MP3下載的成本不比一張發行專輯的光碟還低

事實上啊,唱片公司的收入仍然要靠實體CD的銷售來維持

本身的利潤,太快解除DRM

會立刻將利潤打平

所以啊,我認為CD的利潤仍然比音樂下載服務的利潤要大得多

唱片公司真的願意放起DRM

可能真的還需要一段時間

不是幾個月就可以談的成的!

以上是我參考數多文章

思考整理後寫下來的

絕對沒有抄襲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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