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6日 星期一

DRM

何謂DRM:
DRM- (Digital Right Management)數位版權管理技術,因應多媒體時代來臨,各種手持設備提供加值娛樂功能的興起,音樂歌曲下載/短片影像播放/影音串流使用,文件/應用程式下載開啟與閱讀,遊戲下載與使用佔了7成的合法數位音樂下載市場皆會面臨到IPR智財權的問題;所以經由OMA制訂DRM共通標準作為管理媒介,在檔案/資料/遊戲/影音媒體中放入產品資訊與使用授權認證等資料以及播放媒介讀取資料,來控管使用的合法性

在蘋果電腦iTunes推出15個月,佔了近7成的合法數位音樂下載市場; iPod也大為暢銷,且擁有60%市佔率。蘋果電腦可堪稱音樂市場的龍頭!但在最近"Thoughts on Music"這篇文章中,Steve Jobs卻提出了放棄使用DRM這項技術的提議!他在信中表示,蘋果是被迫製作出一套DRM系統,以便全球四大唱片公司與iTunes商店合作。他更提出了3種替代方式 :
1.蘋果和其他線上音樂商可以繼續DRM這條路
2.蘋果可以授權FairPlay技術給其他人
3.放棄有DRM技術的音樂
而目前蘋果電腦則是偏向第三個替代方案。
在蘋果電腦尚未將Fairplay DRM技術授權時,蘋果電腦可將大批的消費者鎖定在iPod平台中。不可諱言的這替蘋果電腦帶來了大量的商機!但現在Steve Jobs卻公開提出了這樣的發言,頗令人玩味的!我相信Steve Jobs不會笨到把這無限的商機推出去,他的這套發言必定對四大唱片公司造成很大的衝擊,而DRM這套技術會被改寫嗎?這是目前很值得大家深思的話題!

但現在各家使用的DRM技術提供廠商並不同,像常見的iPod就得透過iTunes這個軟體來下載音樂;而ezPeer則是使用的Windows Media DRM技術!可見要播放這些音樂就得先透過不同的音樂播放軟體。我覺得這個實在是很麻煩!聽個音樂也要搞的這麼累!!話又說回來DRM的技術確實也解決了音樂拷貝的現象,有保護到智慧財產權。所以也不能否決DRM的技術囉,只能說有好有壞啦!不過講了這麼多,DRM是否要繼續實行,決策權也不在我們這些消費者身上!只希望那些決策者能做出讓大家都滿意的決定囉!

參考之料:http://www.soljet.com.tw/drm.htm
http://taiwan.cnet.com/news/ce/0,2000062982,20114931,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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