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7日 星期三

數位內容

數位內容所包含的範圍相當廣泛,各種形式的多媒體內容包含文字、聲音、影像等均逐漸的數位化,而其好處在於容易處理、複製、傳播與保存,但也使盜版越來越容易,除了會威脅到原創者的智慧財產權,也可能打擊到創作者的創作意願,所以不論是電子印刷品、數位音樂、數位圖片與數位影像等等都是需要保護的標的。
數位內容保護技術:
1.數位版權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DRM):
其前身為反盜版技術,是一種控制數位檔案使用權的技術,可保護數位媒體內容在網際網路上的散佈、宣傳、及銷售時會發生的安全問題。DRM 基本的技術原理是利用加密來作保護,當使用者取得解密金鑰時才可開啟檔案或者進行儲存、列印、複製、轉寄等基本功能。
2.數位浮水印(watermark):
是一種可以保護數位內容智慧財產權的技術,將著作權資訊植入數位媒體的方式,能在發生非法使用時證明合法的持有者是誰,它會將一些具代表性的圖騰(如註冊商標、個人肖像)加到要保護的數位內容中,包含數位化的文字檔,靜態影像,動態影像,聲頻信號等等。其特性有:
(a)廣義來說就是「數位/類比簽章」
(b)主要用於版權控制(使用者、買賣方、專利/著作權)和身份確認
(c)版權擁有者嵌入浮水印,並能夠從資料中偵測並解出浮水印,用來作為版權控制,而浮水印便是版權所有的證明
(d)只有加上浮水印的版權擁有者,有解出浮水印的方法
3.數位指紋(Fingerprinting):
屬於較為消極的防禦方法,是一種使用密碼機制來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技術,透過此法原創者可從資料中萃取出數位指紋,藉此找到非法散佈者,以防制數位資料在傳送給資訊接收者後被未經授權者取得。

參考網址:http://www.cert.org.tw/document/column/show.php?key=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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