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4日 星期三

數位內容

數位內容
http://investintaiwan.nat.gov.tw/zh-tw/opp/digital_content.html

包括電腦動畫、數位遊戲、數位學習、行動應用及服務、資料傳輸與視訊會議、互動電視、電子資料庫、數位出版、數位廣播、數位音樂、多媒體軟體和服務等。


3.何謂數位化?
http://www.ndap.org.tw/1_newsletter/content.php?uid=244

將聲音、圖像及原文,轉換成電腦可判讀的形式-為使用一連串的0與1之組合,來將資訊以暗碼之形式做傳輸。從媒介轉換的角度來說,數位化就是原有媒介(如文字、器物)轉變成只以電腦判讀形式的訊息呈現。


數位化的好處是什麼?
1.方便
2.就業機會
3.創新→激勵
4.完全複製;但類比轉數位會小失真
(p.s.所謂類比-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看到的、聽到的都是屬於類比的訊號,人體是無法感受數位的訊號。http://www.mediatek.com.tw/big5/06_support/01_tech/bobo/bobo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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