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1日 星期三

數位內容

數位內容-網路新經濟時代的商品定價策略

「內容」是唯一能讓使用上網成癮的理由,就像人們看電視不是為了廣告,更不是為了電視機,而是為了電視節目。但是,擺在眼前的殘酷現實卻是「內容賣不了錢」。

商品定價是商業行為中最具挑戰性的環節之一,數位商品的定價更是一門學問。由於電子商務獲利未達預期水準,加上網路產業出現的泡沫化危機,除了業者的經營型態過於高估投資市場反應之外,未能有效掌握網路新經濟的競爭與定價策略,應該也是主要的影響關鍵。

商品種類:
網路交易分為兩種,一種是「實體(Physical)」產品或服務,另一種是「數位(Digital)」的產品或服務。

定價策略:
(一)吃到飽:允許在期限內不限次數使用
(二)點餐式:用實際使用的時間或是資料量大小收費
(三)混合式:像是現在的水電費,用戶要付基本水電費,如果超過了基本度數,再依照超過的度數來收費。

建立有價資訊付費觀念
國際上主要的網路資訊服務業者都開始嘗試收費服務,國內勢必也朝向此路前進,或許一般的資訊服務可以免費,但經過專業加值的資訊,以及經過專業分類的資料庫服務則應該有價。只有大家建立「資訊有價」的觀念,才會有更多更好的網路資訊服務。


資料來源:http://www.cqinc.com.tw/grandsoft/cm/115/ad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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