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5日 星期四

數位內容

網址:http://www.digitalcontent.org.tw/dc_p5_2004.htm#Scene_1

(一) 數位內容產業定義與架構1. 產業定義與分類數位內容(Digital Content)係指將圖片、文字、影像、語音等運用資訊科技加以數位化並整合運用之產品或服務。依照領域別可分為數位影音應用、電腦動畫、數位遊戲、行動應用服務、數位學習、數位出版典藏、內容軟體、網路服務等。由於數位藝術產業亦為全球新興快速成長產業,故在原有八大數位內容產業領域外建議予以加入,使數位內容產業範疇更為完整,在我國產業推動上也易形成群聚與群力效果。各數位內容產業定義及範疇敘述如下:(1) 數位遊戲將遊戲內容運用資訊科技加以開發或整合之產品或服務稱之。產品或系統包含:電視遊戲(TV Game)、電腦遊戲(PC Game)、可攜式遊戲( H a n d h e l dG a m e )等,但手機遊戲則列入行動應用領域中。(2) 電腦動畫運用電腦產生或協助製作的連續聲音影像,廣泛應用於娛樂及其他工商業用途者稱之。產品或系統包含:電腦動畫( 2 D / 3 D動畫)、網路動畫( F l a s h動畫)、虛擬肖像I P 授權與代理、網路多元化動畫應用內容(電腦、手機、P D A⋯)、行業別動畫模擬應用(醫療、教育、軍事⋯)等。產值發生主要來自動畫影片代工、自製動畫影片等。(3) 數位學習運用資訊科技,將學習內容數位化後,所進行之網路連線或離線等服務及產品等學習活動稱之。產品或系統包含:學習內容製作工具、軟體建置服務、學習課程服務、數位內容教學服務等。(4) 數位影音應用將傳統類比影音資料(如電影、電視、音樂等)加以數位化,或以數位方式拍攝或錄製影音資料,再透過離線或連線方式,傳送整合應用之產品及服務稱之。產品或系統包含:音樂C D 、D V D、V C D 租售、線上音樂、線上影片播放下載服務、線上(數位) K T V、隨選多媒體服務M O D、(有線與無線)數位電視、數位廣播等。(5) 行動應用服務使用行動終端設備產品,經由行動通訊網路接取多樣化行動數據內容及應用之服務稱之。產品或系統包含:行動通訊服務、行動娛行服務、行動交友服務、行動資訊服務、行動定位服務等。(6) 網路服務提供網路內容、連線、儲存、傳送、播放等相關服務稱為網路服務產業。產品或系統包含:A. 內容服務服務內容包含開發及經營網站內容、知識資料庫、網路商務及相關應用加值服務等業務者稱之。B. 應用服務提供網路應用系統整合、軟硬體設備整合服務及相關加值服務,如企業電子化應用、行業別專業應用軟體服務、電子資料庫服務等稱之。C. 平台服務提供服務入口、付款機制、認證機制、目錄服務、平台機制、P K I、資訊安全、IDC (主機/網站代管、專屬主機、系統/網路管理、異地備援、資料管理、內容傳遞等)等服務稱之。D. 通訊/網路加值服務提供Vo I P、E - m a i l 、簡訊、視訊會議、V P N、I P - V P N、傳真轉存、網路購物、線上掃毒、遠端遙控等服務稱之。E. 接取服務經營並提供網路寬頻接取服務之業者稱之。(7) 內容軟體製作、管理、組織與傳遞數位內容之相關軟體、工具或平台稱為內容軟體。產品或系統包含:多媒體製作工具(Authoring To o l s )、多媒體影音串流(Steaming Media)、內嵌式系統(Embedded System)、網站內容管理( Web ContentManagement; WCM)、企業內容管理(Enterprise Content Management; ECM)、數位資產管理(Digital Asset Management; DAM)、數位權利管理(Digital RightManagement; DRM)等。(8) 數位出版典藏含傳統出版、數位化流通、電子化出版、數位典藏等產業。數位出版是運用網際網路、資訊科技、硬體設備等技術及版權管理機制,讓傳統出版在經營上產生改變,創造新的營運模式及所衍生之新市場,帶動數位知識的生產、流通及服務鏈發展。產品或服務包含圖像或文字之光碟出版品、電子書、電子雜誌、電子資料庫、電子化出版( e - p u b l i s h i n g )、數位化流通(digital distribution)、資訊加值服務(enabling service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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