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1日 星期三

電腦課-思考有關於DRM的問題!!

1. DRM 的目的為何? 是為了保護原創音樂者的權益嗎? 目前的機制可以達到嗎?


(ㄧ)DRM的目的在保護數位資料,提供影像(JPEG)、音訊(MP3)和視訊(MPEG-2)的內容保護,包含浮水印的嵌入和對數位內容的加密,前者可以將數位內容版權的Logo及資訊嵌入影像中,以保障數位內容使用的版權歸屬;後者則可以保護數位內容不被第三者非法存取,避免不必要的數位資產損失。

(二)是的,保障原創者的智慧財產權,防止被有心人士盜用,某取不法暴利,讓創作人的生存空間變小,且使原有的市場因獲利縮減,而讓所有市場上的產品品質下降。

(三)目前的機制沒有辦法達到,現今的駭客破解的速度太快了(os:簡單來說~防君子不防小人),兩個最為廣泛應用的專屬DRM系統──蘋果(Apple) iPod的FairPlay系統和Windows Media DRM,都已經成為了駭客的戰利品。

引用NBC Universal的Glenn Reitmeier所說的ㄧ句話::「如果我們有一個萬能的DRM方案,一切就簡單了,但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在DRM製造商沒有付出標準化努力的情況下,這樣的一個標準只能是空想。」

2. 為什麼購買的 CD 上面沒有任何的 DRM 機制?


我個人的淺見認為,因為消費者已經購買CD,所以可以在合理的範圍複製,例如:買一片正版CD蒐藏,用此CD拷貝一份自己聽,以防止正版CD因長期播放會有損傷。只要不牽涉到複製販賣販售,或是到處將複製得CD散播、發送,其合理行為應該不受DRM機制限制,且DRM限制播放軟體,會造成許多人的不便,反而不利於銷售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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