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0日 星期三

apple

我很喜歡高科技產品,但對於電腦以前我只知道微軟.慢慢的我知道了有一種與微軟相抗衡的力量—apple.我的第一項apple的商品就是ipod.我買了他已經2年多了.使用後我對他的想法就是…非常好.相對於其他的mp3,他有非常大的容量.簡直可以媲美一個小硬碟.而且他影音雙功能.搭配周邊商品.可以營造自己專屬的一作小劇院.再者.我去門市使用apple的電腦.她簡潔的介面讓人看了十分的清爽.雖然她跟微軟一樣都有自己專屬的系統—麥金塔.可是他的系統比微軟穩定.以我的印象來看.微軟總是出了很多新版的系統.可是出現一堆問題.再慢慢出修正檔.可是apple他出的系統就很穩定.在我認識的駭客級朋友他們都很喜歡用apple的電腦.在我實際去體驗後,它有趣的介面跟人性化的操作還有漂亮簡單的外觀會讓人不由自主的愛上他.而且它的周邊商品更是琳瑯滿目.讓人每樣都想買.結論…我愛apple apple愛我

沒有留言: